三级乙等医院
国家级爱婴医院
富顺县孕产妇急救中心
富顺县儿科急救中心
尊敬的病员同志,您好:
为了方便您了解“新合”患者住院治疗的一些规定,我们特向您作如下介绍,请您及您的亲人在健康许可的情况下浏览以下内容:
1、如何办理住院手续:
①参保患者手持医生开具的入院卡、医保证和身份证到收费处办理住院手续(医保证必须24小时内登记,超过24小时不予办理,后果自负)。
②按医院规定缴纳住院预交款。
③复印医疗证且由主管医生、护士签字确认其身份后自己保管好。
2、住院费用补偿范围:
①因病住院期间的药品费仅限于《四川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用药目录》,其它诊疗项目费用按川卫办发[2005]301号文件规定执行。
②用药目录、诊疗项目以外的费用属“自付费用”。
3、按规定我院补偿起付金及报销比例:
①我院一般疾病住院起付金为500元,补偿报销比例为78%,每个人每年住院补偿封顶成15万元。
②孕产妇住院分娩,定额补偿450元,合并其它疾病(包括剖宫产)按住院补偿执行,并提高5%的补偿标准(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项目补助资金为500元/人,但补助总额不能超过实际住院总费用)。
③我院0—7岁儿科病人起付金为200元且提高5%的报销比例。
④五保户、低保户、残疾人、现役军人直系亲属(父母、配偶、子女)凭有效证件免住院起付金。百岁以上老人住院免起付线,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实行100%比例报销。
⑤精神病人住院补偿提高5%的补偿标准。
⑥住院采用中医诊断补偿提高5%的补偿标准。
⑦新出生婴儿出生当年内,其母(父)已参加新农合的,可凭母(父)亲身份证明、医疗证以及患儿出生证明或户口证明,享受统筹地新农合补偿政策。
⑧参加了新农合并持有《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证》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成员住院补偿比例提高5%。
⑨以上各项提高补偿标准后报销比例不得高于95%。
4、不属于新农合保险支付的范围:
①凡因违反法律、法规导致的伤残、工伤、车祸伤、自杀、斗殴、酗酒、医疗事故、交通事故、职业病、人体器官移植、戒毒、美容、保健性疗法以及他人所致的伤害等川卫办发[2010]100号文件要求不予支付的服务项目所发生的医疗费用,按规定不予报销。
②属于公共卫生服务范畴的。
③应当由第三方承担的。
④超出四川省新农合基本用药目录、四川省新农合诊疗服务项目范围的。
⑤参加其他商业保险的,不影响新农合补偿报销;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的,不得再享受新农合补偿。
5、如何办理出院及补偿手续:
①当您康复出院时,请您持医生开具的出院单到收费处付清所有费用,按一般病人办理出院手续。
②到门诊部二楼新合报销窗口办理住院医疗费用补偿。办理补偿报销时参合农民应提供的手续有:医疗证原件及复印件(主治医生护士签字)、户口簿(或身份证)原件及复印件、住院发票(原件)、出院证明,新生儿住院要复印出生医学证明手续。经办人核实后,按新农合补偿政策予以报销补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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